一、《化妆品禁用原料目录》
1、规范名称
大麻仁果、大麻籽油、大麻叶提取物、万寿菊花提取物,万寿菊花油。
万寿菊花提取物/油中的α-三联噻吩对人有光毒性,2019年欧盟已完全禁止在化妆品(尤其防晒)中添加。
2、根据国家药监局关于更新化妆品禁用原料目录的公告(2021 年第 74 号)调整。
二、《化妆品限用原料目录》
1、删除
硼酸,硼酸盐和四硼酸盐、8-羟基喹啉,羟基喹啉硫酸盐、甲醛、硝基甲烷、二氯甲烷。以上成分添加至化妆品禁用原料目录。
硼酸在化妆品中作防腐剂,也作pH调节剂,增加产品黏度,稳定配方。然而,硼酸和硼酸盐在人体内排泄缓慢,长期摄入可产生蓄积,导致慢性中毒。
甲醛放在一类致癌物列表中,也正是考虑到甲醛的危害,很多国家如日本已经禁止甲醛在化妆品中的使用。
化妆品中硝基甲烷含量限值为0.3%( w / w )时moe<1,致癌性风险应予以关注。
2、新增
甲苯。
甲苯为我国优先控制化学品,但在有的产品中存在不可替代性,因此参考欧盟法规规定,加强原料使用管理要求。甲苯常见于指甲油、香水、发胶、发蜡中作溶剂。
3、规范原料目的
无机亚硫酸盐类和亚硫酸氢盐类(删除部分适用及(或)使用范围及化妆品使用时的最大允许浓度)。
这两常用作防腐剂,但是,亚硫酸盐的毒性作用是多方面的,人体长期摄人二氧化硫及亚硫酸盐等会破坏维生素B1,影响生长发育,易患多发性神经炎。
三、《化妆品准用原料目录》
1、新增准用防腐剂
月桂酰精氨酸乙酯盐酸盐。
月桂酰精氨酸乙酯盐酸盐,属于氨基酸阳离子表面活性剂,可生物降解,对环境友好,pH值适用范围为3-7,光、热稳定性好,尽量避免与皂类、阴离子表面活性剂一起使用,可用于膏霜、乳液、化妆水、彩妆、面膜、香波、沐浴露、湿巾等个人护理产品中。公司针对该款原料,既有单一产品,也有协同增效的复配产品。
2、删除准用防腐剂
苄氯酚、甲醛和多聚甲醛、苯汞的盐类(包括硼酸苯汞)、硫柳汞。
3、删除准用防晒剂
3-亚苄基樟脑。
3-亚苄基樟脑用作防御紫外线UVB的防晒剂,对甲状腺有毒性。
4、删除准用染发剂
2-氯对苯二胺、2-氯对苯二胺硫酸盐。
对苯二胺是国际公认的致癌物,对最大的影响就是会让一部分人过敏。